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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2-18
太平船务2月15日公布了对误报货物重量的收费标准:即日起,对于涉及误报的货物,其货重超过集装箱最大限重(Payload)的,收取30000美金/箱的费用。误报行为包括错报、部分申报、晚报、漏报等。
太平船务在公告中说,此举主要是为了维护运输安全。诚然,集装箱超重可能导致在码头吊装、海上运输过程中的一些脱落和倒塌风险,但30000$的超重罚金在业内也实属少见。
其他船司的超重收费
其他船公司对货重相关的收费有两种:
一种是明码标价的超重费。部分船公司会对超重的小箱收取几百美金的超重费,超重标准(18吨、20吨等)和具体费用根据船司、航线而定。
另一种就是重量误报罚金。自VGM新规生效以来,马士基曾通知对VGM错报、瞒报收取300美金/自然箱的费用,MSC对超期提交VGM收取CNY350/柜的费用,对重量误报收取罚金CNY400/柜。
MSC定义的重量误报包括以下情形:
实际货重超过集装箱核载重量(Payload);
VGM超过集装箱核载重量(Payload)加皮重(Tare);
VGM小于实际货重加皮重(Tare);
VGM申报与实际重量的误差大于5%或1000KGS;
其中第一条即是本次太平船务所指的情形。
监管机构的超重罚款
除了船公司之外,海事管理机构对于货重也有罚款的规定。
2020年6月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中明确规定了:“拟交付船舶国际运输的载货集装箱,其托运人应当在交付船舶运输前,采取整体称重法或者累加计算法对集装箱的重量进行验证,确保集装箱的验证重量不超过其标称的最大营运总质量,与实际重量的误差不超过5%且最大误差不超过1吨,并在运输单据上注明验证重量、验证方法和验证声明等验证信息,提供给承运人、港口经营人。
采取累加计算法的托运人,应当制定符合交通运输部规定的重量验证程序,并按照程序进行载货集装箱重量验证。未取得验证信息或者验证重量超过最大营运总质量的集装箱,承运人不得装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托运人提供的验证重量与实际重量的误差超过5%或者1吨的;
(二)承运人载运未取得验证信息或者验证重量超过最大营运总质量的集装箱的。”
与这些收费/罚款标准相比,太平船务的30000$是有些夸张了。事实上,这个罚款标准以往一般出现在瞒报错报危险品上。
此前,中远、ONE、HMM、PIL等多家船司都曾公告:对危险品瞒报误报最高罚30000USD/箱。考虑到危险品瞒报可能引发的爆炸事故,以及由此造成的人员伤亡、运输延误及货品损失风险,高额的罚金尚可接受。在超重问题上罚款30000$还是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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